渭南市恒鑫建筑有限公司

渭南市恒鑫建筑有限公司与蒲城县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回函





(2021)陕0526执保52号



保全中心:

关于申请人渭南市XX城县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1)陕0526财保3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已对被申请人蒲城县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蒲城县城南新区XX号为:陕(2019)蒲城县XX号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2021年1月18日—2024年1月17日),现回函你中心,请予查收。



附: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