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宏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衡水宏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1102执保662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宏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滨湖新区彭杜乡赵辛庄村。组织机构代码证:735618960。
被执行人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蒙山**路**号辰坤国际。组织机构代码证:495172137。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宏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8)冀1102民初2358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冀1102执保6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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