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稷山县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某某、稷山县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解除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0824执保150号
稷山县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审监庭于2019年4月10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18)晋0824民初16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你申请保全:解除对稷山县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稷山县农业银行的存款280万元的冻结,卡号为:04531001040017770。本院保全情况为:解除对稷山县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稷山县农业银行的存款280万元的冻结,卡号为:04531001040017770。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解除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张淑菁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张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