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济宁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齐河县人民法院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2022)鲁1425执保11号
××××银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济宁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宁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你处的存款2500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22年1月8日起至2023年1月7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