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宏观工程有限公司

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0.3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1-19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