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业成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某某成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平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建平县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3)辽1322执18号之三 ***成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建平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建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辽1322民初368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请提供接收执行案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三、本案由法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执行员  ** 书记员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录入邮编:根据实际情况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