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83执4409号
山东金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金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返还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返还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本院已于2019年11月29日将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交付给山东金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山东金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寿民初字第191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