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湘0105执4564号
申请执行人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钟海石。
申请执行人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厦门仲裁委作出的厦仲裁字20180417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钟海石存款人民币31800000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人民币31800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曹慧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曾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