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龙 游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825执费297号
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被执行人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3)浙0825民初335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4年4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主动向本院缴纳案件诉讼费1340元,现该案被执行人已全案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825执费29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