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执恢285号
***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郑州蝶阀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河南郑州蝶阀厂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9月8日达成和解协议,现被执行人河南郑州蝶阀厂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执恢285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