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通知书
(2021)内0622执恢250号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闽融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内蒙古雄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雄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准证执字第024号执行证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闽融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雄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雄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给付义务。我院依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于2021年12月28日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闽融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了书面结清结案申请书和执行费,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