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848号
常州市胜耀物资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胜耀物资有限公司与常州百川新型护栏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417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常州百川新型护栏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1060××××5165账户,实际冻结金额2091487.82元,冻结截止2022年4月26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