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丽古执裁字第61-1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78年7月16日出生,广东省丰顺县人,现住丽江顺鑫建材批发门市。
被执行人:云南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云南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已达执行和解并实际履行了和解内容,现申请人***书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丽古民二初字第83号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