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湖北华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681民初2146号 原告:***,女,1963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龙口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龙口新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湖北华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寿昌大道南侧中厚新苑小区28号楼1层东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41777079N。 法定代表人:***,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鄂州市西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与被告湖北华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1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