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冀0102民初5256号
原告河北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景公司”)与被告石家庄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城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柳林铺联合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柳林铺居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情件较为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徐 震
人民陪审员 张秀萍
人民陪审员 秦建堂
书 记 员 范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