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永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7)冀1121执保21号
申请人:河北永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子强,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枣强县裕枣东街189号。
被申请人:代县中旺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住所地:代县上馆镇新城区文源路东。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河北永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代县中旺天然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申请人河北永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申请2017年1月17日经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代县中旺天然气有限公司名下查无开户信息。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