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安徽丰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0181执恢359号

***:

**、安徽丰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皖0181民初4844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徽丰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经审查,该案确已履行完毕,本院现予以结案。原执行案号为(2020)皖0181执2123号。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