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海门市苏通科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海门市江滨永久铜管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18)苏0684执保936号
海门市苏通科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海门市苏通科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海门市江滨永久铜管有限公司、江苏包罗铜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的诉讼保全申请及提供的保全财产线索采取了保全措施,于2018年10月15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海门市江滨永久铜管有限公司、南通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五个账户的存款人民币2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人民币1995634.71元,余额不足),上述账号的冻结期限至2019年10月14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查封、冻结,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查封、冻结,则自行解除查封、冻结,后果自负。本案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顾新昌
联系电话:0513-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