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25执恢279号
申请执行人象山丰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象山宗桓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象山丰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象山宗桓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25民初582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象山丰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4月0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象山宗桓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25执恢27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