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宁夏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宁01执恢178号

申请执行人:**,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被执行人:宁夏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某。

被执行人:宁夏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负责人:李某。

被执行人:宁夏大禹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

法定代表人:卜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夏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大禹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我院同意申请执行人的意见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