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航钢结构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鼎航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浙0822执2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9年5月15日出生,住浙江省常山县。
被执行人:浙江鼎航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常山县辉埠新区,组织机构代码:557536283。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2018)浙0822执29号***与浙江鼎航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浙0822执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