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苏0481执恢660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港闸区永兴大道900号109室,组织机构代码13829139-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上黄镇工业集中区飞跃路7号,组织机构代码55925176-7。
法定代表人:阮科军,该公司董事长。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溧民初字第00828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6年10月25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6)苏0481执4118号。后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于2017年1月20日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本院对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