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鲁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南通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鲁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苏0684执34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南通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鲁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通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鲁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45351.1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义务。至此,本院(2016)苏0684民初428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本次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