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鄂09执保14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湖北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湖北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本院发出(2022)鄂执保21号委托函,委托本院对被保全人湖北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云梦梦泽支行的银行账户1812********中的银行存款续行冻结【执行依据:(2021)鄂民终10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上述保全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民终10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