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领新奇科等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3执恢317号
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领新奇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领新奇科技有限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终236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目前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了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并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19)吉01终236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