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苏03执保6号
申请人: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师(合肥)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师(合肥)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徐州慈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徐州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徐州盛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徐州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天津中冀永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安徽豪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法定代表人:怀淑英,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徐州慈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盛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冀永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豪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行查封被申请人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0万元。
本院查明,申请人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徐州慈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盛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冀永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豪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申请人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徐州慈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盛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冀永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豪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566.412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同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保全提供保全责任保险担保。后本院作出(2022)苏03执保9号裁定,冻结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大泉支行(10xxxxx90)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查封了被申请人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六套房产及徐州慈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两宗。
2022年12月28日,本院作出(2021)苏03民初931号之一民事裁定,后移送执行,本院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徐州慈泽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大泉支行(10xxxxx90)人民币100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长 周 博
审判员 ***
审判员 宋 柏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