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恒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渝0113执8882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鸳鸯北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3645116A。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重庆恒拓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10号5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352738519A。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与被执行人重庆恒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渝0113民初165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重庆恒拓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于2022年9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重庆恒拓置业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另,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重庆恒拓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银行、车辆、房产等信息,并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重庆恒拓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现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据此,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渝0113执8882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刘 宇 审 判 员  蒋 曼 审 判 员  邓 莉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