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591执28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昊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与惠州路交叉路口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84840587R。
法定代表人:李丹,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6年3月18日生,汉族,住东营市广饶县。
申请执行人山东昊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分批履行,最后履行期限至2020年5月31日,因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0591执2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贯英
审判员 李志强
审判员 高兴江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谭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