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惠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0902执2574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孝感市孝**澴川路**。
法定代表人:李雪,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9年5月1日出生,住,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div>
被执行人:湖北惠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街梅苑小区******/div>
法定代表人:邬慧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惠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司法网络查询及传统查询,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无法处置,约谈申请执行人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本院已限制其高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8)鄂090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冷炳勇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  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