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郑州恒天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102民初8896号
原告郑州恒天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6日立案。原告郑州恒天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在收到本院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后,于202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明确表示不再交纳诉讼费。本院认为,原告郑州恒天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郑州恒天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不再收取。
审判员 申 阳
书记员 朱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