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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光余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黔2725执恢334号 某甲公司、某乙公司: 关于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号:(2026)黔2725执恢334号】,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将本案的案款102000元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费1748元已上缴国库,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权利,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院作出的(2023)黔2725民初514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故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