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宜城荣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0684执55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武汉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汉**纱帽街汉南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7375076662。
法定代表人夏豫齐,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宜城荣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宜城市襄沙大道织机构代码573700899。
法定代表人邱文忠,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宜城市凯来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宜城市望江路**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87AXN55。
法定代表人朱飞,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2019年9月17日作出的(2019)鄂0684执556号执行裁定书中存在误写文字,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9)鄂0684执556号执行裁定书第1面中的“被执行人武汉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申请执行人武汉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审判员  李秀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执行员  郝寅虎
书记员  杨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