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325执707号
***、***、四川宏瑞建设有限公司、***、杨洪贵、赵贤凤: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宏瑞建设有限公司、***、杨洪贵、赵贤凤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西充县人民法院(2020)川1325民初2090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被执行人四川宏瑞建设有限公司、***、杨洪贵、赵贤凤应协助申请人***、***办理位于西充县××道××段××号××幢××单元××楼××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向西充县不动产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西充县不动产中心已接收,因其他不动产资料申请人尚未上交,待资料齐备后,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收取执行费50元,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