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82执4202号
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义乌市胜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执行人义乌市胜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浙0782民初17600号一案,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收到被执行人义乌市胜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执行款140240元,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塔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执行完毕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