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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某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重庆市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鄂0506执74号 申请执行人宜昌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市某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重庆市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宜昌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鄂0506民初1879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重庆市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2600000元,本院于2025年1月14日立案受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全部给付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