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681执保24号

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讼财产保全案,经强制执行,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不对担保人阙祖彬提供的桂A×××××号丰田牌小型轿车进行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