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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林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681执保59号
本院立案庭:
你庭移送的申请人东兴市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林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未查询到被申请人足额可供保全的财产,已部分保全(详见清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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