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万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辽02执恢108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万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大连万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大连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4日作出[2015]大仲字第227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