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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德森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融光实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483执241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德森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融光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永弘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德森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融光实业有限公司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德森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本金100000元,利息641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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