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纪元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洁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青海新纪元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青0103执恢26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洁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海新纪元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青海洁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青海新纪元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经被执行人青海新纪元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履行金额1856791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审判员马宇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