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东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莱阳市东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决 定 书
(2020)鲁0682执恢1816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莱阳市东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莱阳市东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行为。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
至此,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莱阳市东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刘振军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刘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