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华瑞电子有限公司

贵阳华瑞电子有限公司、***、**退赔赃款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黔0102执609-2号
申请执行人贵阳华瑞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贵阳市通衢街二号电脑城二楼205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贵阳市南明区。
被执行人**,女,汉族,住贵阳市云岩区。
本院在执行贵阳华瑞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退赔赃款纠纷一案,本院向银行、车辆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立即执行财产,现本院依职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黔0102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