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裕恒电梯有限公司

某某与成都市裕恒电梯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川0106民初10469号
原告:罗建,男,汉族,1992年11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金堂县。
被告:成都市裕恒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中,职务不详。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建诉被告成都市裕恒电梯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罗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罗建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罗黎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