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元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中元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xx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辽0106执2284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中元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法库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地沟社区。
法定代表人:张桂珍,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申请执行人沈阳中元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的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6民再1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21年4月8日立案执行。
本案经查询被执行人无车辆、无房产、无住房公积金、无对外投资、无保险理财产品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已经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措施。
综上,经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目前未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6民再10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 丹
审判员 郑所亮
审判员 张 凡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 刘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