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肇州县万宝农机加油站、大庆市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肇州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黑0621执9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肇州县万宝农机加油站与被执行人大庆市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仁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长期履行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6号)第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黑0621执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树义
书记员  谢慧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