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鄂09民终645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幼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2019)鄂0902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2019)鄂0902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32元予以退回。
审判长  石仁礼 审判员  汪书力 审判员  胡 红
书记员  毛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