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基业建筑有限公司

齐河基业建筑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强其他案由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齐河县人民法院
解 除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1)鲁1425执保294号
××××银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齐河基业建筑有限公司、吴元贵、李德义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齐河基业建筑有限公司、吴元贵、李德义在你处××账户的存款400000元,现请解除冻结。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