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粤2071执1657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被执行人:中山市***照明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工业园乐临街**东方金鼎大厦**之一卡。
法定代表人:林润彩。
被执行人:中山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工业园乐临街****73-74卡
法定代表人:雷雄鹏。
被执行人:苏卓杰,男,1967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被执行人:苏卓华,男,1963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被执行人:林润彩,女,1970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被执行人:邓焕琼,女,196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被执行人:林转见,女,1966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被执行人:区洪建,男,1958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被执行人:区叶宋,女,1936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
原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与被执行人中山市***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苏卓杰、苏卓华、林润彩、邓焕琼、林转见、区洪建、苏松辉、苏淑萍、苏淑燕、区叶宋、苏仲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1日作出(2016)粤2071民初15710号民事判决,当事人不服上诉至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20民终6107号生效民事判决。上述生效民事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偿还借款29969990元及其利息、返还案件受理费等(详见生效法律文书)。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本院于2019年12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院执行过程中,原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债权依法转让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2071执1657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中山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已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案号为(2019)粤2072破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本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中山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详见(2019)粤2071执16577号之一裁定书】,并依法中止对中山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的执行程序。经本院通过全国执行查控系统联查,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苏卓杰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号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国(2005)100206]、查封被执行人苏卓杰、苏卓华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号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的产权份额[不动产权证号:国(2009)100370]、查封被执行人苏卓杰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华廷路灯都华廷C-1型111幢别墅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国(2007)易100138,C5300748]、查封被执行人苏卓华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号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国(2005)100207]、查封被执行人苏卓华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华廷路灯都华廷C-1型112幢别墅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国(2007)易100139,C5300747]、查封被执行人林润彩所有的位于中山市××西村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国(2011)1700221]、查封被执行人区洪建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华廷路灯都华廷C-1型110幢别墅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国(2007)易100137,C5302331]、查封被继承人苏泽深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华廷路灯都华廷C-1型113幢别墅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国(2007)易100304,5532226]、查封被继承人苏泽深所有的位于中山市××华廷路灯都华廷C-1型115幢别墅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国(2007)易100594,5766366]、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苏卓杰名下的号牌为粤T×××××普通摩托车一辆、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苏卓华名下的号牌为粤T×××××普通摩托车一辆、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邓焕琼名下的号牌为粤T×××××普通摩托车一辆、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林转见名下的号牌为粤T×××××普通摩托车一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区洪建达成和解,向本院申请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上述事实清楚,申请执行人的本案债权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依法应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9)粤2071执16577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如对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执行裁定书次日起6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彭亚辉
执行员 陈淑愉
执行员 雷 宏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黄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