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蔚海移动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13民初13973号
原告广州市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蔚海移动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31日立案。原告广州市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广州市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吴春燕
书记员  何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