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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1362号
嘉兴市腾飞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腾飞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132元,执行费为81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1362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